“你还会钢琴?”罗骁侧过脸来,问。
“那是,”樊小瑜挺起胸脯,说,“我可是干音乐出身的,想不到吧?”
“小瑜哥的钢琴弹得可好了,”常嘉澍在后面帮腔道,“当年还得过奖呢。”
“小奖小奖,”樊小瑜故作谦虚地笑道,其实脸上那小得瑟劲儿藏都藏不住,“不过我钢琴也没好好学,当年就老弹不过我师哥。初中之后我就开始叛逆了,想玩吉他了,就认识了嘉澍让他教我。”
常嘉澍在后排点点头,樊小瑜继续说:
“哇我那时可不得了哦,虽然只会弹弹民谣骗骗小姑娘,但你们不知道我班上那些小女孩儿,有多没见过世面——我就弹了一首当年特别火的《情非得已》,她们就叫我‘情歌小王子’了,你们说她们算不算是我第一波粉丝啊?哈哈哈哈!~”
车里其他人也和他一起笑,只有常嘉澍在后面看着他这样肆意洒脱的面容,目光有些苦涩。
“只可惜,她们的情歌小王子后来就再也没回去过了……”他喃喃自语般地说道。
“啊?”郭蕊说,“什么叫作‘没回去过’了?”
樊小瑜也意识到他在说什么,脸色一下子就僵住了,常嘉澍忙说:“啊,没、没什么,我瞎说的……”
“没事没事,”樊小瑜摆摆手,“又不是什么秘密。郭蕊你们是知道的嘛,就,我后来不就出来卖艺了嘛?然后在路边被星探发现,整得跟电视剧一样……”
“噢,那件事啊……”
只有罗骁不知道“那件事”是什么,便面带疑色地看向他:“哪件事?”
“就是我的出道契机,”樊小瑜佯装无事地笑笑,“在路边弹吉他卖艺被星探发现,然后在个选秀上一炮而红,正式踏入演艺圈……这些百度百科上都有的,算是我的一段传奇呢,哈哈哈哈~”
“你那时候多大?”
“被星探发现的时候吗?具体不记得了,应该就十四五岁吧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不在学校里读书,会出来卖艺?逃学吗?”
“额……”樊小瑜挠挠脸,脸上出现了和常嘉澍一模一样的难色,“也、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,就是家里出了点事,所以就不读书了……”
看起来樊小瑜好像对这个话题有些避讳,也许那是一段不怎么好的回忆。罗骁脑子里已经开始编织出各种可能了,但他只是眨眨眼,脸挪向窗外,没有再问。
樊小瑜看他重归沉默,小声对他说:“以后我再讲给你听嘛……”
“嗯。”
午饭前他们就到了常嘉澍的音乐工作室。一幢僻静的独栋小楼,二楼一整层都被打通作了排练室,也可以当作小型的演出场所,房间的一头还有个小小的舞台。
常嘉澍说乐队成员们平常午饭前都不会起,今天是听说有大明星驾到,才一个个Jing神百倍,准备给他们露两手。
樊小瑜特别开心,甚至比台上的乐手们还要兴奋。
一般摇滚乐队无非是吉他、键盘、电贝斯和架子鼓的组合,而常嘉澍的乐队很奇怪,仿佛古典与流行的结合,乐队里除了常规乐器之外还有把巨大的低音贝斯。
而且他们演奏的音乐以纯音乐为主,没有歌词,却能让听众从旋律中感受到他们强烈的情绪——有的热血,有的愤怒,有的用了大量重金属,呈现出一种略带黑暗色彩的死亡气息出来。
樊小瑜看呆了。他自己常听的除了古典钢琴乐就是流行歌而已,这样风格的曲子他几乎从未涉猎过。
几首原创曲目结束,常嘉澍抬眼向他露出一脸阳光又清爽的笑,简直演奏时判若两人。
“这几首都是我们自己写的,要不再弹一首你喜欢的吧?”
“啊,已经很棒了,真的……”樊小瑜怔怔地看着他们,差点说不出话来。刚才那首曲子波澜壮阔得如同入阵曲一般,明明是现代风格却加入了一点点中国古典音乐元素进去,听完后他的脑海中仿佛有千军万马奔腾而过,正扬旌鸣鼓争战沙场。
他连鼓掌都忘得一干二净,只是忍不住为他们的表现力和创造力啧啧称奇。
“再给你弹一首《Smooth Criminal》吧,当年你可最喜欢这个了~”
常嘉澍这话一说立马让樊小瑜梦回中二时期。当年他确实最喜欢迈克杰克逊了,只是那时候英语都不会讲几句,唱英文歌更是不可能的,只能向常嘉澍学习那些歌的指弹弹法——然而最简单的一首都能让他望而却步。
他发誓真的不是他笨,而是指弹太难太难了……
常嘉澍向身后的低音贝斯手示意了一下,贝斯手点点头,拿出了一把弓。低音贝斯又叫低音提琴,就是比大提琴再大一点的提琴。这种巨大的家伙理论上只会在交响乐团里出现,而原本在曲中一开场就要担当重任的电贝斯手,反倒一脸轻松地坐在一旁喝起了水。
樊小瑜很惊讶,看着常嘉澍放下了电吉他,背上一把木吉他。所以他们要用古典音乐的形式来演奏这首节奏鲜明